借阅证管理办法

   

1、教职员工读者办借阅证时,交一寸近照一张。

2、新生入校第一学期,以班级为单位,集体在学生处办理校园卡。

3、学生校园卡的有效时间与学制相同。

4、校外读者,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借阅证。办证时,交一寸近照一张,工本费5 元,图书押金500元,借阅证每年验证一次。

5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能抵押、转借、涂改。违反规定,将被停止借阅。

6、借阅证妥善保管,如不慎丢失,应带有效证件及时到办证处挂失。挂失前,该证所借图书由本人负责。挂失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。

7、补办借阅证

1)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申请补办。

2)交一寸近照一张,工本费5元。

3)补办后原证作废,停止使用。

8、借阅证保护膜开裂及条码失效,须进行更换,。借阅证损坏,凭损坏的借阅证和本人有效证件更换新证。

9、读者离校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,图书馆收回借阅证,办理离校手续。校外读者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。